本报讯(记者 贾升亮 见习记者 张峰瑞 高皓月 武亦洁)为全面提高市场主体诚信经营意识,营造全省域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5月31日,山西省放心消费晋万家主题宣传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宣贯活动(晋城)在高平市举行。活动由山西省市场监管局主办,本报联合晋城市市场监管局、高平市市场监管局共同承办。山西省市场监管局消保处和晋城市局、高平市局相关负责人参加活动。
当日上午,活动首先来到高平市红旗生活广场,市场监管工作人员向参会人员发放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相关宣传资料,放心消费创建培育单位负责人就无理由退换货及诚信经营等内容进行了现场承诺。随后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代表共同走进红旗生活广场,实地观摩该广场推出的一系列放心消费创新举措。在听完超市相关人员关于“不好吃就退货”“线上线下快速处理消费投诉”“有投诉先赔付”“异地异店退换货”“沥水去皮贴心服务”等一系列创新措施后,不少经营主体代表纷纷表示要好好学习红旗生活广场一心为顾客着想的精神,认真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当日下午,活动走进高平市喜镇苏庄景区,在认真聆听山西大学法学院马爱萍教授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中关于经营者义务的解读与分析后,全体与会人员参观了苏庄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相关建设和处理投诉情况。
“放心消费晋万家”主题宣传行动是山西省市场监管局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优化消费环境的重要举措,是坚持系统观念,以良好消费环境促进消费稳定增长、助力山西高质量发展的省域实践。下一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培育活动,立足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鼓励和引导经营者按照标准建立完善管理服务体系,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主动将消费纠纷和解在企业、化解在基层、解决在源头,推动实现质量安全、明码标价、计量准确、交易公平、服务优质、纠纷快处等,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将“放心消费在山西”的品牌打响、叫亮。
活动期间,晋城市市场监管局还举行了《山西省放心消费创建培育单位证书》发放仪式。晋城市及所属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山西省放心消费创建培育单位及经营主体代表、媒体记者等共计120余人参加活动。
【责任编辑 陈畅 见习编辑 张峰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