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市场网讯 (记者 章大军)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度司法研究重点课题“审判管理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开题论证会在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
太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课题主持人于昌明致辞。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民诉研究所副所长、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君博;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庄诗岳;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樊云慧;山西大学法学院教授苏志强;山西高院立案庭庭长刘泳受邀到会指导。太原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强主持会议。
于昌明院长指出,太原法院近三年的办案量均占到全省法院的四分之一,法官人均结案约400件。如何统筹好法官依法独立办案与院庭长行使审判监督管理权之间的关系,保证案件质量的同时兼顾效率和效果,太原中院走出了审判监督管理的新路径,即实行“541+N”审判监督管理工作法,着力构建审判监督管理闭环。
“541+N”工作法中,“5”是指判前对疑难复杂等五类案件三级留痕监督;“4”是指判后对发回重审等四类案件两级三评互动;“1”是指院庭长一体化办理再审审查案件;“N”是指审委会听证、“当事人说事代理人论理”、规制不诚信诉讼、执破协同、“五维度四主体三听证”、专家辅助人等多项制度。实施以来,太原法院案件质量持续向好,2024年度太原法院14项指标(最高人民法院设置参考区间)全部达标,且8项优于区间,审判质效创历史最佳。
此次中标最高法院重点课题,既是对既有实践的肯定,更为破解审判管理痛点提供了研究平台。期待通过理论实践的双向奔赴,将“541+N”等举措升华为可复制的制度成果。
课题组成员介绍了课题的研究背景、框架设计、研究方法、工作安排、预期目标等具体内容。
专家组在认真听取了课题开题汇报后,从课题选题、实施的规范性、专业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评议,一致肯定课题研究的价值、可行性与前瞻性。特别是针对课题研究的思路和方法以及抓好成果转化运用促推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提出了宝贵建议,为课题研究的顺利开展指明了方向。
下一步,课题组将认真梳理、充分吸收各位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课题研究方案,并在各方支持下深入调查研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课题,同时努力实现审判工作与课题调研的深度融合,不断转化调研成果,为“审判管理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的落地提供兼具实践精度与理论深度的解决方案。
山西高院研究室二级主任科员刘冬梅;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谢睿、崔圣若;太原中院班子成员,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中院课题组成员及基层法院法官代表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 陈畅 实习生 翟培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