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级机关、团体、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各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实现稳定就业是残疾人的迫切愿望,是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帮助残疾人迈向共同富裕的关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2025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审核认定工作,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审核范围
长治市级机关、团体、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各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审核时间
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三、审核方式
为优化政务服务,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审核“以便民、高效、统一、安全”为基本原则,用人单位通过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系统进行申报。
网址:(http://220.194.147.73:8443/wbxt/#/login)。
四、注意事项
(一)2024年度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可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根据中国残联要求,用人单位是通过劳务派遣公司用人的情况,劳务派遣公司的资质必须要在中国残联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上注册备案申请。
五、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奖励申报
实际安排就业的残疾人数超过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不含1.5%),且超出部分1人以上(含1人)的用人单位可申请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奖励,申报时间为2025年3月1日至4月10日,线下申报。(详情咨询当地残联或残疾人服务机构)。
六、咨询方式
联系人:姚云 王新光
联系电话:3030297 3030298
长治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3月10日
【责任编辑 陈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