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张先生致电咨询:本人的房屋空置2年,物业通过停水停电方式催缴物业费,请问长治市有无关于空置房的物业收费标准?
长治市住建局: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第一款: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小区的物业费主要是公共性服务收费,包括公共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行、维修和保养,绿化管理、保安、保洁等,无论业主是否入住,即使房屋空置也应当缴纳相应物业费。目前,我市并没有针对长期不住的空房物业费减免的政策。
【责任编辑 陈畅 实习生 翟培辰】